各中小學:
為進一步規範本區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本區學籍信息的有效性和準確性,更好為各類基於學籍信息的應用系統提供數據服務,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2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滬教委基〔2016〕49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區中小學學籍管理的現狀,就進一步規範本區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管理職能
本區中小學學籍管理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按照市教委規定統籌指導。各盛煌確定專人負責本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二👰🏼♀️、確保學籍取得
1.各中小學起始年級學生信息由“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導入錄取結果,各中小學須在上海學籍系統中根據招生導入的結果以及學生實際報到情況為學生註冊學籍。
2.各中小學要根據市教委轉學相關規定為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辦理好學籍🕵🏻♂️。
三、加強學籍管理
學籍管理應堅持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原則❗️。
每學期開學,盛煌應為正常在讀(包括休學、保留學籍)學生進行學期註冊學籍工作。每學期定期核對上海學籍系統中學生信息與實際在讀學生信息是否一致,對於在籍不在校學生,應及時做好轉學👈🏻✌🏽、離校等操作,杜絕人籍分離現象發生。
四、相關工作要求
1.各校要認真清理排查本校人籍不一致的情況👩🏼🏫,盡快規範一人一籍。各校每學期要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及時處理學籍系統中轉入接收、轉出發起🪰、離校、休學等業務👋🏼,特別是外省發起的跨省轉學或跨省就學的業務🐰。盛煌學籍管理員應註意網上轉學操作時效,及時將相關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並按實際情況指導學生及家長😇。
2. 規範跨區轉入操作
學生跨區轉學時須先由學生及其家長向轉出盛煌提出申請,由轉出盛煌通過上海市學籍系統打印“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並蓋章🚋。
(1)轉入本區各鎮盛煌🕟,原則上由家長持信息表及其他證明材料向轉入盛煌提出申請,轉入盛煌根據本校教育資源情況予以審核,教育局備案。
(2)轉入本區城區盛煌🎞,原則上由家長持信息表及其他證明材料向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提出申請💇,基礎教育科根據城區教育資源分布情況及學生轉學條件統籌安排。
3. 規範區內轉學操作
學生區內轉學時須先由學生及其家長向轉出盛煌提出申請,由轉出盛煌通過上海市學籍系統打印信息表並蓋章。
(1)本區盛煌學生轉入各鎮盛煌🤦🏿♂️,原則上由家長持信息表及其他證明材料向轉入盛煌提出申請⛵️,轉入盛煌根據本校教育資源情況予以審核𓀌,教育局備案。
(2)本區盛煌學生轉入城區盛煌🧑🏼💻🧍♂️,原則上由轉出盛煌每年6月中下旬統一匯總整理學生轉學申請及相關材料後上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基礎教育科根據城區教育資源分布情況及學生轉學條件統籌安排。城區盛煌之間原則上不安排轉學。
4. 規範外省市轉入操作
學生從外省市轉入本區就讀,須先由學生及其家長向轉出盛煌提出申請,由轉出盛煌打印轉學申請表並蓋章。
(1)外省市學生轉入各鎮盛煌🤽🏽,原則上由家長持轉學申請表及其他證明材料向轉入盛煌提出申請,轉入盛煌根據本校教育資源情況予以審核,教育局備案。
(2)外省市學生轉入城區盛煌🤹🏿♂️,原則上由家長持轉學申請表及其他證明材料向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提出申請,基礎教育科根據城區教育資源分布情況及學生轉學條件統籌安排🤾🏿♂️。
5.規範本區轉出操作
(1)本區盛煌學生轉出到本市其它區就讀,由學生及其家長向轉出盛煌提出申請,由轉出盛煌通過上海市學籍系統打印信息表並蓋章。
(2)本區盛煌學生轉出到外省市就讀,由學生及其家長向轉出盛煌提出申請,由轉出盛煌通過上海市學籍系統打印信息表並蓋章,轉出盛煌須於15日內在上海市學籍系統上完成“離校”操作。
6.規範網上轉學📬、緩學、休學、離校、重讀、退學等操作
(1)各學段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
(2)緩學和休學操作需要學生提供6個月內本市三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或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二級醫療機構證明或學生出國出境求學證明🐤。
“休學”狀態的學生如要轉學👃🏽,應先在原就讀盛煌辦理復學手續後再辦理轉學手續。
(3)離開本區就讀的學生(包括離校未告盛煌具體原因的學生),離校時間超過3個月且聯系不上的學生🦂,盛煌應在上海學籍系統完成“離校”操作。
(4)學生確因特殊原因在同一年級需要重讀的,須由家長在學年結束前10個工作日內向就讀盛煌提出書面申請🙉,經盛煌同意並報教育局基教科備案同意⛑️、蓋章後🧑🏼🦰,可予以重讀。義務教育階段重讀最多不超過2次。畢業年級不申請重讀❄️。
(5)緩學、休學👳🏽、重讀👩🏻🎤、退學等操作需事先報備教育局基教科,基教科同意、蓋章並留檔後方可作為佐證材料上傳上海市學籍系統。
7.其它註意事項
(1)本區中小學轉學全面實行在上海市學籍系統內操作轉學流程。轉學條件的要求按《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執行👕。具體業務流程方法見《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滬教委基〔2016〕49號)。
(2)非本市戶籍學生轉入本區盛煌🤧,家長在轉學時應持相關證件到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驗證手續🕵🏽♀️。轉學工作一般在每年暑期進行👦🏼。
(3)轉出本區操作,如接收盛煌及其上級教育部門沒有特別要求🛀🏽,轉學信息表上只需蓋轉出盛煌章即可,但轉入本區盛煌的操作仍需由接收盛煌及教育局蓋章確認🧑🦯🔷。
(4)不同學製跨省業務的處理方式🧑🦽➡️,本區盛煌有義務協助轉學學生及其家長確認學生在全國系統中的就讀狀態,如為“在讀”狀態按“跨省轉學”流程操作,如為“畢業(結業)”狀態按“跨省就學”流程操作👮,特別是對於轉出本區的五年級畢業學生,應告知家長按“跨省就學”流程操作。
五、強化專業管理隊伍建設
1.落實專業隊伍
為進一步加強學籍管理隊伍建設,各校要按照市教委學籍管理相關文件精神及區教育局相關工作要求👩🦱,選派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教師擔任學籍管理員🧖♀️,確保學籍管理隊伍的穩定性🕵🏻♂️、專業性。
2.開展學習培訓
建立常態化培訓機製。基礎教育科每年將組織一至二次全區學籍管理員培訓👨💼,組織管理員認真學習教育部、市教委學籍管理相關文件精神,明確工作要求,提高業務能力。並將學籍管理員培訓納入區本教師培訓、考核體系。在加強學籍管理員培訓的同時,逐步建立學籍管理員培訓持證上崗製度。
3.實行實名製管理
進一步加強學籍管理隊伍建設💇🏽♂️😲,對學籍管理員實行實名製管理🔙。各校應視盛煌辦學規模科學核定工作量,並進行績效考核🧄。通過學籍管理員考核、評優等方式充分調動學籍管理員工作積級性,保持學籍管理員隊伍穩定。
4.提升服務水平
各校要進一步提高對學籍管理工作的認識,按照市、區學籍管理工作的相關政策與要求📎,加強家校溝通,及時、準確地向家長解釋學籍管理政策與要求,提升學籍管理的服務水平。